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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3 空格 来源: 青岛自贸片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于潮等4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2024年度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我局于10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保税限改〔2025〕10号),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2024年度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未申报纳税人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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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3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于潮等4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2024年度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我局于10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保税限改〔2025〕10号),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2024年度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未申报纳税人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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