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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空格 来源: 青岛自贸片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baoshui/)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税港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保税港区漩湾路53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769981;传真:0532-867677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聚焦税收主要工作,围绕机构设置、依法治税、减税降费等内容,把应该公开的内容公开到位。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规范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围绕落实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积极开展新闻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税港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的透明度。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2021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6条。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按照高效、及时的原则,以青岛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人事管理、政府采购、公共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落实专员定期自查更新情况,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确保互联网站无,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及时查看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确保信息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明确人员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申请有关事项,建立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将《条例》列入新入职公务员培训课程,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业务流程及处置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相比,保税港区税务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少,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整体不高。二是还需要根据工作发展的要求,顺应广大纳税人希望获取更多涉税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下一步,保税港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技能,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更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理解、信任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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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baoshui/)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税港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保税港区漩湾路53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769981;传真:0532-867677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聚焦税收主要工作,围绕机构设置、依法治税、减税降费等内容,把应该公开的内容公开到位。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规范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围绕落实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积极开展新闻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税港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的透明度。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2021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6条。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按照高效、及时的原则,以青岛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人事管理、政府采购、公共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落实专员定期自查更新情况,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确保互联网站无,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及时查看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确保信息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明确人员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申请有关事项,建立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将《条例》列入新入职公务员培训课程,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业务流程及处置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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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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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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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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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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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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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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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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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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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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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相比,保税港区税务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少,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整体不高。二是还需要根据工作发展的要求,顺应广大纳税人希望获取更多涉税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下一步,保税港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技能,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更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理解、信任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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