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空格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依法公开区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确保税务机构信息规范公开。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创新运用“纳税人学堂”、公益辅导讲座等方式,做好“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升大厅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广泛宣传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阐释助力复工复产工作的税费政策落实举措及效果,主动加强舆论引导,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四是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流程,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创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并动态公布事项清单。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实施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充分运用咨询服务平台和政务热线,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税务信用信息、税务征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纳税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同时根据《条例》要求,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区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催报催缴公告等涉税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与此相关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其中,涉及纳税人的欠税公告,由管理部门拟定,并经法制科审核后对外发布;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按照有关要求,一律确定为主动公开;公布各类催报催缴公告时,一律执行保密审查,切实维护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五)平台建设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调整,在外网优化了信息公开板块,对各个子栏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六)监督保障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能力。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209

22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5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357

136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507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宣传力度不足,纳税人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关注度不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将认真落实总局、市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二是理顺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申请办理的规范化、痕迹化,提升工作效能。四是重视队伍建设,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通过教育培训、实训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高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依法公开区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确保税务机构信息规范公开。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创新运用“纳税人学堂”、公益辅导讲座等方式,做好“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升大厅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广泛宣传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阐释助力复工复产工作的税费政策落实举措及效果,主动加强舆论引导,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四是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流程,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创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并动态公布事项清单。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实施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充分运用咨询服务平台和政务热线,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税务信用信息、税务征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纳税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同时根据《条例》要求,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区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催报催缴公告等涉税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与此相关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其中,涉及纳税人的欠税公告,由管理部门拟定,并经法制科审核后对外发布;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按照有关要求,一律确定为主动公开;公布各类催报催缴公告时,一律执行保密审查,切实维护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五)平台建设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调整,在外网优化了信息公开板块,对各个子栏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六)监督保障

    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能力。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209

22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5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357

136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507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宣传力度不足,纳税人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关注度不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将认真落实总局、市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二是理顺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申请办理的规范化、痕迹化,提升工作效能。四是重视队伍建设,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通过教育培训、实训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