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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空格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优化组织领导结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转机制。高新区税务局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税务信用信息、税务征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纳税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痛点、堵点、难点,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现实需求。积极制作税收宣传视频,围绕建党百年、诚信纳税、公益服务等热点主题,制作原创税务文化作品,多部作品在权威媒体展示。联合人民视频,围绕个税政策,制作5期宣传视频,讲深改政策、送红利账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积极参加“学习兴税”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市局办公室专题培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即是税务机关法定职责,也是依法行政的理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严格落实市局政务公开规范要求,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职责。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测试,提升各部门能力水平。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12345政务热线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等工作纳入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在市局政务公开热线各次拨测中,电话均能及时接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未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为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的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大局意识、责任观念、担当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抓好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增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做好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融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强化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告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

一是在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及时通过服务高企高质量座谈会等一系列形式,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充分宣传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情况,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在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通过半岛网青岛新闻网发表推进征管改革新闻稿件3篇,介绍服务新举措、改革新成效。

三是在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通过纳税人辅导讲座、征纳沟通平台,及时宣传政策,精准推送最新政策及办税指导100余条信息,阅读量达到65000余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28批次71166条提醒短信。通过意见箱、“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办税服务厅现场调研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意见60余条,认真优化解决。

四是在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认真回复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12345转办件137件,12366转办件36件,合计173件。其中政策咨询类转办件40件,诉求类转办件12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结,诉求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方面,和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方面的具体落实情况已在前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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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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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优化组织领导结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转机制。高新区税务局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税务信用信息、税务征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纳税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痛点、堵点、难点,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现实需求。积极制作税收宣传视频,围绕建党百年、诚信纳税、公益服务等热点主题,制作原创税务文化作品,多部作品在权威媒体展示。联合人民视频,围绕个税政策,制作5期宣传视频,讲深改政策、送红利账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积极参加“学习兴税”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市局办公室专题培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即是税务机关法定职责,也是依法行政的理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严格落实市局政务公开规范要求,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职责。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测试,提升各部门能力水平。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12345政务热线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等工作纳入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在市局政务公开热线各次拨测中,电话均能及时接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未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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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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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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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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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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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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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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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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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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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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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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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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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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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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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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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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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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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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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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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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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为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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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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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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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的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大局意识、责任观念、担当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抓好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增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做好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融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强化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告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

一是在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及时通过服务高企高质量座谈会等一系列形式,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充分宣传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情况,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在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通过半岛网青岛新闻网发表推进征管改革新闻稿件3篇,介绍服务新举措、改革新成效。

三是在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通过纳税人辅导讲座、征纳沟通平台,及时宣传政策,精准推送最新政策及办税指导100余条信息,阅读量达到65000余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28批次71166条提醒短信。通过意见箱、“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办税服务厅现场调研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意见60余条,认真优化解决。

四是在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认真回复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12345转办件137件,12366转办件36件,合计173件。其中政策咨询类转办件40件,诉求类转办件12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结,诉求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方面,和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方面的具体落实情况已在前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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