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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网站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主动公开法定内容,主动公开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注意事项等通知公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围绕机构设置、依法治税、税务征管、行政执法等内容,确保应该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到位,同时聚焦痛点、堵点、难点,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现实需求,制作税收宣传视频,围绕党的二十大、税收新政、公益服务等热点主题,制作原创税务文化作品讲深改政策、送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严格落实市局政务公开规范要求,确保及时、全面公开,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把税务局互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按规定及时做好“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各类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发布,不断拓展征纳沟通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推送最新税费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等工作纳入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在市局政务公开热线各次拨测中,电话均能及时接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未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为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的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提高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不同岗位、部门统筹协调,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和不予公开事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岗位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绩效考核。三是融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强化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告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
一是在围绕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及时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
二是在围绕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方面,高新区税务局主动加强统筹,更好发挥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三是在围绕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是在围绕强化工作指导监督方面,高新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专人专责,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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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218,邮编:266109,电话:0532-68686258,传真:0532-669658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主动公开法定内容,主动公开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注意事项等通知公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围绕机构设置、依法治税、税务征管、行政执法等内容,确保应该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到位,同时聚焦痛点、堵点、难点,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现实需求,制作税收宣传视频,围绕党的二十大、税收新政、公益服务等热点主题,制作原创税务文化作品讲深改政策、送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有关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严格落实市局政务公开规范要求,确保及时、全面公开,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把税务局互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按规定及时做好“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各类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发布,不断拓展征纳沟通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推送最新税费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等工作纳入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在市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绩效考核中,高新区税务局表现良好,未被扣分。在市局政务公开热线各次拨测中,电话均能及时接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未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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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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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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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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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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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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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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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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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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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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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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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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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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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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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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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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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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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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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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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为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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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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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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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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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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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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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的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提高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不同岗位、部门统筹协调,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和不予公开事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岗位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绩效考核。三是融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强化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告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
一是在围绕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及时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
二是在围绕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方面,高新区税务局主动加强统筹,更好发挥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三是在围绕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方面,高新区税务局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是在围绕强化工作指导监督方面,高新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专人专责,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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