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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宝拉美容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70211MA3WE81B6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双珠路1818号)领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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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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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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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双珠路1818号)领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青黄税费征决〔2025200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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