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黄岛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huangdao/)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岛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37号,邮编:266400,电话:0532-85161183,传真:0532-8516118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黄岛区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清部门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黄岛区税务局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办公室作为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借助黄岛区互联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咨询台等公开载体和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切实为全面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了制度基础、提供了平台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事项8146条,其中在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上发布和更新领导简介11条,机构职能1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1条,行政许可事项2871条,行政处罚事项3466条,行政强制事项186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1410条,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48条,《非正常户认定公示》3条,《2019年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税信息公示》2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纳税服务专报》12期,工作动态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明确不同公开属性管理和文件公开工作。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求起草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并由办公室审核。对拟不予公开的公文,起草部门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由办公室审查。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
(五)平台建设
坚持把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与青岛市税务局共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知通告、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栏目模块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对《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文件、表格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对各栏目模块、公开内容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划分,确保主动公开工作职责到岗到人
(六)监督保障
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兼职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2019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由督查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共同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互联网站各栏目模块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28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346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03.6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18年有所提升,但网站栏目模块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专职、兼职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2020年,黄岛区税务局将从巩固和发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努力把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在召开一次全员培训会的基础上,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依托互联网站公开平台,借助新媒体技术,将公开内容以视频动漫、数据图解等形式对外公开,方便纳税人直观了解、快速理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大众化、普及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黄岛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huangdao/)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岛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37号,邮编:266400,电话:0532-85161183,传真:0532-8516118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黄岛区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清部门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黄岛区税务局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办公室作为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借助黄岛区互联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咨询台等公开载体和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切实为全面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了制度基础、提供了平台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事项8146条,其中在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上发布和更新领导简介11条,机构职能1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1条,行政许可事项2871条,行政处罚事项3466条,行政强制事项186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1410条,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48条,《非正常户认定公示》3条,《2019年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税信息公示》2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纳税服务专报》12期,工作动态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明确不同公开属性管理和文件公开工作。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求起草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并由办公室审核。对拟不予公开的公文,起草部门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由办公室审查。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
(五)平台建设
坚持把黄岛区税务局互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与青岛市税务局共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知通告、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栏目模块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对《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文件、表格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对各栏目模块、公开内容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划分,确保主动公开工作职责到岗到人
(六)监督保障
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兼职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2019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由督查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共同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互联网站各栏目模块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28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346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03.6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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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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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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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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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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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18年有所提升,但网站栏目模块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专职、兼职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2020年,黄岛区税务局将从巩固和发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努力把黄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在召开一次全员培训会的基础上,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依托互联网站公开平台,借助新媒体技术,将公开内容以视频动漫、数据图解等形式对外公开,方便纳税人直观了解、快速理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大众化、普及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