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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空格 来源: 胶州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胶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青岛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涉税关切、规范税收政策解读,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管理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胶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53条。其中,通过网站及有效链接主动公开信息1558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工作程序,坚决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的前提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全面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涉及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信息员统一审核整理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三是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不断细化、调整考核指标,对各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进行督促检查,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栏目信息的审核发布,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已发布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不合时宜的信息、发现整改错误链接等问题,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胶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6大方面22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落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专业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

一是持续推动程序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服务观念和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进一步加大培训辅导力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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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胶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青岛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涉税关切、规范税收政策解读,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管理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胶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53条。其中,通过网站及有效链接主动公开信息1558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工作程序,坚决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的前提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全面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涉及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信息员统一审核整理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三是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不断细化、调整考核指标,对各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进行督促检查,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栏目信息的审核发布,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已发布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不合时宜的信息、发现整改错误链接等问题,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胶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6大方面22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落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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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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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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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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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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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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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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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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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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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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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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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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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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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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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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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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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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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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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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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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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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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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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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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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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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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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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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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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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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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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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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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专业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

一是持续推动程序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服务观念和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进一步加大培训辅导力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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