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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空格 来源: 莱西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2023年,莱西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莱西市税务局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ix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联系(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93号,邮编:266600,电话:0532-88483737,传真:0532-58911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在青岛市税务局和莱西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测,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滚动屏、易拉宝、宣传单页、门户网站等多种模式,线上线下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市局的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确保准确及时回应群众需求。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莱西市税务局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莱西市税务局不断建立健全互联网站发布流程规范,做到“一事一审”、通过《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等方式严格审核。及时更新最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以及通知公告等内容,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快捷高效的需求。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自查,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流程完善,对敏感词条和错误信息进行及时的修改删除。二是进行月度检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不应公开而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及时进行查摆、整改。三是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配套制度,结合保密安全检查、日常绩效考核、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0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梳理工作流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时效、部门联动等方面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2024年,莱西市税务局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领导审批等制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组织范围更广、内容更详尽的培训活动。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探索更多的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莱西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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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莱西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莱西市税务局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ix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联系(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93号,邮编:266600,电话:0532-88483737,传真:0532-58911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在青岛市税务局和莱西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测,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滚动屏、易拉宝、宣传单页、门户网站等多种模式,线上线下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市局的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确保准确及时回应群众需求。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莱西市税务局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莱西市税务局不断建立健全互联网站发布流程规范,做到“一事一审”、通过《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等方式严格审核。及时更新最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以及通知公告等内容,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快捷高效的需求。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自查,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流程完善,对敏感词条和错误信息进行及时的修改删除。二是进行月度检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不应公开而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及时进行查摆、整改。三是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配套制度,结合保密安全检查、日常绩效考核、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0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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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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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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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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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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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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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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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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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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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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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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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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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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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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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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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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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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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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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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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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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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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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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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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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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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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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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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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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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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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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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莱西市税务局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梳理工作流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时效、部门联动等方面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2024年,莱西市税务局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领导审批等制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组织范围更广、内容更详尽的培训活动。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探索更多的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莱西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