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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3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在崂山区委、区政府和青岛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定期督促检查,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贯彻落实条例及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有关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崂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对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划好主动公开范围。实时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区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定期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非正常户认定公示、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实时主动公开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通知通告、最新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利用“手机短信”和“税企邮箱”向纳税人发布涉税信息事项近30条,涉及纳税人24万余人次。

  关于崂山区税务局的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信息由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崂山区税务局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填写或书面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按照相应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针对崂山区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0件;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件(包括信访、举报)。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研究确定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各类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官方媒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信息与现实工作同步;阶段性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对已失效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增加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辅导培训会的举办次数,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最新的网站运维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的涵盖内容。定期对纳税服务、通知通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进行维护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独特优势,除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同时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等新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系统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和规定,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专项督查,对各部门承担的执法公开等内容进行督查,促使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确保规定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落实到位。针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9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按照青岛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希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崂山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方法较为固化,缺乏创新性,不能有效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下一步,崂山区税务局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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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3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在崂山区委、区政府和青岛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定期督促检查,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贯彻落实条例及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有关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崂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对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划好主动公开范围。实时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区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定期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非正常户认定公示、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实时主动公开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通知通告、最新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利用“手机短信”和“税企邮箱”向纳税人发布涉税信息事项近30条,涉及纳税人24万余人次。

  关于崂山区税务局的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信息由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崂山区税务局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填写或书面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按照相应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针对崂山区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0件;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件(包括信访、举报)。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研究确定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各类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官方媒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信息与现实工作同步;阶段性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对已失效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增加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辅导培训会的举办次数,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最新的网站运维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的涵盖内容。定期对纳税服务、通知通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进行维护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独特优势,除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同时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等新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系统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和规定,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专项督查,对各部门承担的执法公开等内容进行督查,促使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确保规定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落实到位。针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9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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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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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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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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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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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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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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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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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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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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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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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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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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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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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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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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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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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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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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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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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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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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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崂山区税务局按照青岛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希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崂山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方法较为固化,缺乏创新性,不能有效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下一步,崂山区税务局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