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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监督审查,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提高主动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媒体报纸等宣传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尽公开”,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2021年,通过中国税务报、央广中国之声、经济参考报、人民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3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民、实事求是、讲求高效、有利监督、相互衔接”的基本原则,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依法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工作会议,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总结执行情况,主动带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与公文系统、业务系统的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公开更加统一规范。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提高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情况的指导检查,强化公开全程跟踪管理,突出公开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依据,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2年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持续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强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实效性、便捷性,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规则规定,明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税务工作秘密内容,不断强化公开政府信息时的保密审查,持续提高责任人员保密敏感性和责任意识,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等进行自主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199,电话:0532-87690796,传真:0532-8769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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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监督审查,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提高主动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媒体报纸等宣传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尽公开”,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2021年,通过中国税务报、央广中国之声、经济参考报、人民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3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民、实事求是、讲求高效、有利监督、相互衔接”的基本原则,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依法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工作会议,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总结执行情况,主动带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与公文系统、业务系统的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公开更加统一规范。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提高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情况的指导检查,强化公开全程跟踪管理,突出公开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依据,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2年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持续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强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实效性、便捷性,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规则规定,明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税务工作秘密内容,不断强化公开政府信息时的保密审查,持续提高责任人员保密敏感性和责任意识,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等进行自主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199,电话:0532-87690796,传真:0532-8769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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