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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税收工作职能,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透明度,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服务“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信息,特别是针对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流程和时限的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立足税务部门职能,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依托网站、新闻媒体、官方政务微信、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打造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推进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3年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如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不断增强;三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团队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专业能力,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199,电话:0532-87690836,传真:0532-8769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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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税收工作职能,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透明度,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服务“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信息,特别是针对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流程和时限的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立足税务部门职能,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依托网站、新闻媒体、官方政务微信、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打造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推进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3年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如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不断增强;三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团队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专业能力,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199,电话:0532-87690836,传真:0532-8769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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