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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3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制度规范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步健全工作网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施保密审查审批前置,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同时,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2019年主动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6条,图片新闻51条,通知通告61条,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透明。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

  (四) 加强公文公开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动态管理

  文件起草部门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工作。紧跟税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用好用足互联网站,扩大宣传影响。

  政府互联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了用好用足这一平台,一方面,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积极完善公开专栏下新增设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五个模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考评问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和审核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97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541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73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经验有待提升。伴随各项税收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内容的增多,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内容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速率不够,相关内容完成度不足,需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下一步,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宏观与微观上双向把握,着眼于具体细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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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3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制度规范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步健全工作网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施保密审查审批前置,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同时,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2019年主动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6条,图片新闻51条,通知通告61条,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透明。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

  (四) 加强公文公开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动态管理

  文件起草部门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工作。紧跟税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用好用足互联网站,扩大宣传影响。

  政府互联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了用好用足这一平台,一方面,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积极完善公开专栏下新增设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五个模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考评问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和审核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97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541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73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经验有待提升。伴随各项税收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内容的增多,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内容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速率不够,相关内容完成度不足,需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下一步,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宏观与微观上双向把握,着眼于具体细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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