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汇总表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汇总表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