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提供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公告送达汇总表
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提供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公告送达汇总表
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